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吴浈11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已经被暂停销售和使用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生产的批号为070403A、070403B,规格为5mg的注射用甲氨蝶呤,经过产品检验和生产现场核查,均没有发现问题。但是,短时间内较为集中地发生不良反应不是正常现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部已组成联合调查组,分赴广西和上海,进一步深入调查上述两批次甲氨蝶呤的安全性问题。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6日接到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和上海市有3家医院的部分白血病患儿使用了上述批号、规格的药品,陆续出现下肢疼痛、乏力、进而行走困难等症状。 (记者 富子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