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7月15日电(记者王海鹰)行政审批作为政府管理社会的一项重要手段,长期以来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改革的难点。近年来,山东积极探索规范审批行为,建立了高效便民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减少了审批随意性。
从2001年开始,山东先后3次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调整,省政府43个部门原来有各类审批事项1830项,经过清理,取消审批事项510项,下放或改变管理方式111项,不作为审批事项607项。其中,山东省级设定的474项审批事项已累计精简357项,精简比例占总事项的75.3%。
从2003年开始,山东省清理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293件,修改或废止80件,取消了23个部门或组织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必须有强有力的外部推动力。为了把各部门的行政审批权力公开在阳光下,山东普遍建立了公开透明的行政审批大厅,使之成为集审批、服务、咨询、监督于一体的“政务超市”。到目前,全省17个设区的市有16个建立了行政审批大厅,140个县(市、区)有119个建立了行政审批大厅,省直40多个部门也建立了行政许可窗口。济南、青岛、淄博、威海等市还将这一做法向乡镇延伸,建立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部分市、县还在村级设立了代办员。
行政审批大厅将原来需要多个部门办理的事项由“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实行联合办公,实现了“进一家门办成、盖一个章办好”,最大限度地方便了群众。
力诺集团是一家民营企业,原来由于投资环境不理想,一度想把总部迁往上海。其负责人赵青说:“以前我们购买一块地,需要跑上半年、盖六七十个章,现在方便多了,在大厅里就都办齐了。”
山东省要求,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要公开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程序、办结时限及收费标准,并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因素,山东省的行政审批中心还利用技术手段,通过软件规范审批运作程序,减少行政审批中的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协调处处长辛俊强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审批的实质是社会资源通过政府权力进行分配,老百姓最关心的就是审批是否高效、是否公平。实践证明,行政审批大厅规范了公共权力运行,有效防止了权力寻租等腐败现象,有助于我们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