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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名澳门居民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2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澳门7月24日电(记者刘卫国)经司法部授权,澳门特区政府法务局23日举行证书颁发仪式,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综合处处长孙晓明向首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澳门居民吴瑞康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国家司法考试中心考务处、澳门特区政府法务局以及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等有关人士,出席了颁发仪式。孙晓明在仪式上鼓励更多的澳门居民参加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吴瑞康是去年参加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的38名澳门考生中的成功者。现年24岁的他,以367分的成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此前他已取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制度自2002年起开始实施,港澳居民2004年开始获准参加考试。根据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规定,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港澳居民,通过在内地律师事务所1年实习锻炼,有资格在内地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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