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辽宁审核确定7家医院可以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手术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2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沈阳7月24日电(记者于新超、刘劼)辽宁省卫生厅近日经过审核确定7家医院可以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手术。

    辽宁省卫生厅首先组织专家对省内提出申请的医疗机构初审,再经卫生部专家组审核以及社会公示,最后确定这7家医院开展相应项目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

    这7家医院分别是: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连友谊医院、鞍钢集团总医院、沈阳军区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六三医院。

    据省卫生厅医政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此前辽宁曾有41家医院从事肝、肾、心肺的移植手术,其中不在此次准许之列的医疗机构,已不得从事人体器官移植。

 
 
 相关链接
· 卫生部、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人体血液、组织器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