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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6·15”船撞九江大桥事故进入司法程序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2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广州7月25日电(记者赖雨晨)广州海事法院巡回法庭24日在佛山海事局依法将“6·15”船舶撞塌九江大桥事故的肇事船只“南桂机035”号运沙船扣押,标志着这一事故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南桂机035”号运沙船为广东佛山市民杨雄所有,由佛山市南海裕航船务有限公司负责经营。2007年6月15日5时10分,“南桂机035”号运沙船由佛山高明开往顺德,途中偏离主航道航行撞击九江大桥,导致桥面坍塌约200米,4辆汽车、7名司乘人员及2名现场施工人员坠江失踪。

    九江大桥由广东省佛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并对过往车辆收取过桥通行费,该公司初步预计,九江大桥修复并恢复正常通车至少需要6个月。佛开高速以其2007年5月平均每日收费金额15万元推算出未来6个月内的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共2700万元,认为该损失应由杨雄和裕航船务共同赔偿。

    7月23日上午,佛开高速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提出两个海事请求保全申请:一是请求法院扣押“南桂机035”号运沙船,并要求船主杨雄提供760万元担保;二是要求法院限制裕航船务所有的另一艘“南桂机005”号船舶的抵押、转让,同时要求裕航公司提供40万元担保。佛开高速在向法院提交的申请书中说,待查明“南桂机005”号船舶所在位置后,再向法院申请扣船。

    广州海事法院经过严格核实,已作出依法扣押肇事船只等裁定。九江大桥管理方损失2700万元,而肇事船舶仅价值760万元,这起官司的进展受到业内人士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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