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大大扩展法律援助范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济南7月28日电(记者 张晓晶、赵仁伟)公民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都可以申请政府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法律援助。新修订的《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大大扩展了法律援助的范围。

    这个条例27日经山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将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将法律援助范围扩大到了因工伤、交通、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受到人身损害主张权利的事项,因劳动合同关系使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权利的事项,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受到损害主张权利的事项,因征地、拆迁使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权利的事项,因假劣种子、农药、化肥以及环境污染使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权利的事项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为鼓励和倡导见义勇为行为,《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公民因见义勇为行为导致民事权益受到损害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无需审查其经济状况,优先提供法律援助。

 
 
 相关链接
· 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拒绝提供法律援助将受处罚
· 工人日报社评:农民工维权需要更广泛的法律援助
· 建立“法律援助通道”35地联手助农民工异地维权
· 重庆将法律援助中心公职律师全部纳入公务员管理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