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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库区对船舶排污口实行铅封管理 禁随意排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0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宜昌8月2日电(记者江时强、李志晖)为保护三峡库区水域环境,长江海事部门从8月1日开始,对航行三峡库区的船舶排污口实行铅封管理,以实现船舶油污水零排放。

    记者从长江海事局获悉,航行三峡库区的滚装船、旅游船、高速客船、污染物接收船、供油供水船、危险品运输船,是此次全线统一行动的重点对象。船舶排污口被封闭后,除危及船舶、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外,未经长江海事部门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启封。

    据介绍,封闭三峡库区的船舶排污口,对从源头上控制排污有重要作用。库区铅封后的船舶必须定期排放污染物,由海事部门认定的岸上或水上的单位负责接收。长江海事部门负责监督,对违法排污的船舶将依法给予处罚。

    三峡工程去年10月蓄水至156米后,已形成570公里长、平均宽1至2公里的巨型水库,水流变缓,库区水体自净能力减弱。而库区航行的船舶数量迅速增加,目前年均流量为40万余艘次,通过三峡坝区的年货运量超过了5000万吨。三峡库区船舶和各港每年产生垃圾40万吨,生活污水1500多万吨,含油废水100多万吨,大量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排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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