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8月2日电(记者 储国强)为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陕西省政府日前决定启动“扩权强县”试点工作,扩大全省15个县(市)的经济管理权限,主要包括计划和统计管理、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税收管理、用地和矿权管理、证照管理、价格管理7个方面。
据了解, 在坚持行政管理、干部管理和现行财政体制及利益格局不变的前提下,把原需设区市审批或管理的部分事项,交由扩权县(市)自行审批或管理;把原需设区市审核报省审批的部分事项,改由扩权县(市)直接报省审批;为了保持市一级管理上的完整性,扩权县(市)在报省审批和自行审批的同时抄送所在设区市。
陕西省初期确定户县、高陵县、岐山县、凤翔县、兴平市、三原县、神木县、靖边县、吴起县、志丹县、韩城市、华县、旬阳县、南郑县、柞水县15个县(市)为扩大管理权限的县(市)。省上将建立专项扶持资金,扶持带动扩权县(市)加快发展,省级有关部门在项目布局和资金安排等方面对扩权县(市)给予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