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浙江省通知:不得要求药监部门承担经济发展任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0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杭州8月5日电(记者黄深钢)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就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对本地区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不得要求药品监管部门承担经济发展指标和行业发展任务,更不得干扰药品监管部门正常监管执法。

    通知指出,严格实施药品安全行政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对于因领导不力、疏于监管而导致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的地区,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相关链接
·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成人高校招生新政
· 吕祖善:落实省党代会精神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 浙江省将对低保户和困难大学生进行补助
· 浙江省高速公路报警电话8月18日起改为“12122”
· 浙江启动抗旱四级应急响应要求各地做好抗旱工作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