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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学校违规挖生源必须无条件将所招学生退回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1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西安8月11日电(记者许祖华)西安市普通高中录取新生日前结束。针对一些普通高中在区县抢挖生源的现象,西安市教育局副局长黄新南表示,不具备在四县三区和省境内其他地市招生资格的学校,必须无条件将所招学生退回。

    今年,西安市城六区118所学校计划录取新生25275名,实际共录取新生24856名。西安市教育局强调:择校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招生数的20%;录取择校生分数不得低于本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30分。并进一步明确:统招生源不满的学校其择校生源已调整为统招生源,学校要对这些学生按统招生标准收费;已招够择校生的学校,不得私自再招收择校生;招收了定向生的学校,要按照统招生标准向定向生收费,不得向定向生收取择校费。

    中招录取过程中,西安市一些普通高中在区县抢挖生源。针对这一情况,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具有在四县三区和省境内其他地市招生资格的学校(如民办学校、宏志班等)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在城六区以外招生前,需提前向市教育局打报告,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进行招生;不具备在四县三区和省内其他地市招生资格的学校,必须无条件在8月15日前将所招学生退回。

    西安市教育局在各区县教育局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专门组成工作小组下区县和学校开展中招工作专项检查,对不规范的招生行为严查严纠,对严重违犯招生政策、严重扰乱全市招生秩序的学校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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