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天津市建立农村养老制度农籍人口将“老有所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1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天津8月13日电(记者邹兰)天津有望于2008年1月起,建立市级统筹的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加上此前已有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天津农籍人口将实现“老有所养”。

    天津市政府常务会议13日原则通过了《天津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并将于2008年1月起实施。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天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参保职工已达310万人。2004年,天津又建立起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全市已有14336名被征地农民有了养老保障。但绝大多数农民养老问题一直没有制度安排。

    目前,天津农村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54万人,占农村人口的14%;农村独生子女户所占比重达到52%。农村人口老龄化和独生子女所占比重高,以及城乡一体化的加快发展,都要求尽快建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

    天津劳动保障局局长孔长起介绍,即将实施的天津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由农籍务工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补助制度等三项制度组成。将为在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务工的农籍人员,从事农林牧业劳动、年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以及制度实施前已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分别进行养老保障。

    其中,农籍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农村居民基本养老基金以个人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贴;享受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费补助的农村老人,按月由政府给予基本生活费补助。

    天津现有农村人口376万人,应参加养老保险的有268万人。据天津市有关部门初步测算,建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天津市政府将投入引导、补助资金7.02亿元。

 
 
 相关链接
· 天津金融机构推出"绿色家园"贷款支持新农村建设
· 天津市农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年底将全部建成
· 天津为全市320万名体检农民建立完整的健康档案
· 天津部署农村劳动力“351”培训工程新阶段工作
· 天津实施惠农政策长效监管不反弹 农民减负致富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