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8月15日电(记者许祖华)陕西将从2008年起,在中考的社会与历史综合卷或其他相关科目中增加公共安全教育的内容,小学和高中在相关的考试考核科目中增加公共安全教育的内容,以检测学校公共安全教育教学和学生掌握安全知识的情况。
陕西省教育厅等7部门日前要求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中小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共安全教育。在学科教学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渗透公共安全教育内容,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
同时,学校应努力构建符合公共安全教育要求的物质环境和人文环境,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安全意识,促进学生学习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生存技能,认识、感悟安全的意义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