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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重大突发险情或重大灾情发生须2小时内报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1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杭州8月17日电(记者岳德亮) 记者17日从浙江省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针对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多发的情况,浙江省决定建立防汛防台抗旱信息报告制度,当发生重要突发险情灾情时,县级以上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在重大突发险情或重大灾情发生后2小时内报告省防汛防旱指挥部。

    浙江省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17日印发实施的《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防汛防台抗旱突发事件主要包括突发险情和突发灾情。突发险情主要是指水库、水电站、尾矿坝、涵闸、泵站、堤防以及其他防洪工程出现可能危及工程安全的情况。当上述工程出现溃坝、决口或垮塌等险情的前兆时为重大突发险情。

    突发灾情主要涉及由于河湖水泛滥或山洪泥石流滑坡导致人员伤亡、城镇被淹、人员被围困、基础设施被毁坏或水域污染导致城乡居民供水危机的情况。重要突发灾情则包括重大人员伤亡(一次过程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上人员被洪水围困且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城市被淹(城区受淹面积达50%以上,城市交通、通讯、电力受损30%以上);城市因干旱、水源工程毁坏或突发性水污染造成大范围居民用水困难(2万人以上)或长时间停水(3天以上)等危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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