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2006年,农业部制定了《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产地监测与评价机制,设置了国家和省级监测点,监控农产品产地安全变化动态。
二是强化生产过程监管。2006年启动了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建设项目,带动生产者加强生产档案记录;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生产档案记录制度。
三是强化包装标识管理。农业部制定了《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又出台了《全面推进“农产品标识计划”的实施意见》,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全国农产品标识覆盖率达到70%以上,省会城市重点批发市场农产品标识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四是强化市场准入管理。2004年农业部在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试点工作。大连、西安、郑州等城市已经全面实施市场准入。
五是强化检测监督。自2001年国家例行监测工作开展以来,农业部共检测蔬菜样品8.3万个,畜产品4万个,水产品1500多个,获得有效数据110万个。目前,30个省均已开展了省级例行监测工作。
六是强化信息披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