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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群众举报刑事犯罪案件可分门别类受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2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西安8月22日电(记者石志勇)陕西省宝鸡市警方日前启动刑事犯罪信息有奖举报工作,当地群众可以通过6种方式举报刑事犯罪案件及在逃嫌疑人员线索并可获得相应奖金,特别重大的线索奖励可以超过万元。

    宝鸡警方日前制订了《公民提供和举报案件及逃犯线索奖励办法》,并成立刑事犯罪举报中心,专门受理公民对案件和在逃嫌疑人员线索的举报。当地群众可通过信件举报、电子信箱举报、QQ举报、电话举报或直接到宝鸡市公安局犯罪举报中心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 对于公民举报的有价值的刑事案件和在逃嫌疑人员线索,警方将根据其作用大小给予2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奖励。

    此外,通过群众举报破获社会危害特别严重的刑事案件或抓获特别重大案件的在逃嫌疑人员,奖励金额可以不受上述标准限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重奖。举报的线索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给予奖励。群众可在提供和举报案件及在逃嫌疑人员线索15日到30日后,通过专用电话查询是否获奖,也可通过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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