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8月29日电(记者晏国政)记者29日从山西省财政厅了解到,这个省日前拨出425.07万元省级财政资金,对全省53万头能繁母猪进行补贴。目前,这些资金和1594万元国家补贴资金已经全部下拨到各市县。
山西省财政厅农业处副处长张太生介绍说,为了保护能繁母猪生产能力,国家按每头50元的补贴标准,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户(场)给予补贴。山西规定,补贴部分中央财政负担60%,地方财政负担40%。地方负担部分,由省、市、县三级按4∶3∶3比例配套。
山西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按上述比例,确保配套资金落实。部分贫困县配套资金确有困难的,由省级财政负担。凡是建立“一卡(折)通”的县(市、区),要将补贴款通过“一卡(折)通”直接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