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包括: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范围内的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行“以奖代补”新机制,按改造后实际取得的节能量给予奖励,多节能,多奖励。
政府主要是对节能结果进行考核和奖励,以新的机制确保政策实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建立节能报告、审计制度。凡是享受节能奖励的企业都要将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能耗和预计取得的节能量向政府报告,由政府委托专门的节能量审核机构对企业节能报告进行审计,保证节能量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二是明确企业的节能责任。凡是享受奖励的企业必须按规定要求完成节能目标。政府要对结果进行考核,对不能完成节能目标的企业,要采取扣回节能奖励资金等经济处罚措施。三是分清中央和地方政府责任。中央财政主要支持做好基础性工作,并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中的节能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项目改造后每形成1吨标煤节约能力,东部奖励200元,中西部奖励250元。对符合奖励条件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为调动企业积极性,按企业报告节能量先预拨60%的奖励资金,等项目完成后,再根据审计的节能量进行清算。
为保证《办法》全面顺利实施,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将制定《节能量确定和监测办法》、《节能量审核指南》、《节能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基础性制度,逐步建立起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节能新机制。据了解,今年中央财政将安排70亿元用于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 (记者许志峰)

曾培炎出席“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启动仪式并讲话
“节能减排全民行动”9月1日全面启动
曾培炎出席启动仪式强调 节能减排应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9月1日,由中央17个部门联合举办的“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系列活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启动仪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并讲话。新华社记者 高洁 摄
由中央17个部门联合举办的“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系列活动,1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启动仪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并讲话。曾培炎强调,节能减排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全民动员,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成为每个公民每个家庭每个单位的自觉行动。
节能减排对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十分重要 势在必行
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记者 江国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组织的“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启动仪式1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为期一个月的全国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就此拉开序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在启动仪式上说,近年来,虽然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但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经济增长的方式是粗放型的,我国在资源、环境方面付出的代价“过大”。节能减排对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十分重要,势在必行。
上半年十二项措施促进节能减排 形势仍十分严峻
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记者李亚杰、邹声文)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马凯26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工作情况时说,尽管我国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从今年上半年的情况看,节能减排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提出,为切实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工作,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在积极推进政府机构优先采购节能(包括节水)产品的基础上,选择部分节能效果显著、性能比较成熟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