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9月6日电(记者刘云伶)山西省教育厅日前公布山西省免费师范生实施办法:省教育厅将建立免费师范生诚信档案,并对其实施签约管理。若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办法规定,被录取的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省教育厅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10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2年。
为确保免费师范生就业,山西省教育厅将举办双向选择会,组织各市、县级教育部门和有用人权的中小学校与免费师范毕业生在需求岗位内进行双向选择,签订任教协议。免费师范毕业生也可在本省范围内自行选择任教的中小学校,签订任教协议,省教育厅按协议发放就业报到证。
对未落实签约学校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毕业生生源所在地政府将安排其到中小学任教。如生源地教职工编制已满,山西省将使用专项周转编制予以调剂,编制、人事、财政部门予以安排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