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9月14日电(记者苏万明)为稳定生猪生产,山东省将组织生猪饲养、加工企业(户)和零售、消费单位,以协议的形式开展生猪产销对接活动,逐步建立生猪生产的长效调控机制。
据介绍,在山东省(市、县)畜牧单位参与下,山东规模比较大的生猪饲养、加工、运销企业将和零售、消费单位自愿签订产销对接协议。生猪养殖企业(户)根据协议价格、数量,定期向零售、消费单位足量供应质量安全的猪肉。
来自山东省畜牧办的消息说,山东省将首先在生猪生产大县、大型生猪加工企业所在地区,开展生猪产销对接协议活动,然后总结经验向全省推广。
同时,山东省将建立起参与生猪产销对接活动成员的饲养档案,并建立生猪产销信息发布制度,通过分析生猪供需情况预测生猪产销趋势,一方面为生猪经营者提供产销信息,另一方面为政府调控生猪生产提供参考。
山东省畜牧办有关人士认为,近期,我国部分地区生猪价格高涨,生猪生产和市场需求脱节是一个重要原因。为此,山东省将通过开展生猪产销对接活动,指导经营者及时了解生猪供需信息,调控生猪生产、加工,使生猪生产更好地与市场对接,保持市场稳定。
据悉,近日,山东省肥城市50家养猪场(户)已经和22家大型企事业单位签订了首批生猪产销对接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