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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所成人高校因办学条件不达标被教育部亮"红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2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记者 吴晶)教育部网站20日公布今年因办学条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而吃“红”“黄”牌的成人高等学校名单,其中有9所院校已连续3年成为“红”牌学校。

    此次公布结果是根据2006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结果和成人高校“红”“黄”牌核定标准确定的。被亮“红牌”的成人高校(含自行停止招生学校)共60所,其中连续3年被亮“红”牌的学校包括“天津汽车工业总公司职工大学”“辽宁省直属机关职工大学”“吉林市职工大学”“黑龙江省电力职工大学”“鸡西煤炭职工医学院”“上海财政税务职工大学”“福建职工大学”“昌河职工工学院”“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等。

    此外,还公布了两所成人高校被亮“黄”牌,分别是大庆石油化工总厂职工大学和开封市职工业余大学。湖南有色金属职工大学和重庆职工会计专科学校由于统计失误而被内部通报,也在公布名单之列。

    按有关规定,被确定为“红”牌的成人高校不得安排招生;被确定为“黄”牌的成人高校应严格控制并调减招生规模。对其中连续三年被亮“红”牌的成人高校,主管部门原则上应撤销其建制;连续三年被亮“黄”牌的成人高校原则上应停止招生。出现统计失误的学校,今后要加强和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教育部有关人士表示,近年来,随着成人高等教育的发展,部分成人高校的基本办学条件趋于紧张。有关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办学质量不断提高。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7年“红”、“黄”牌成人高等学校名单的通知

    教发〔2007〕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根据2006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结果和成人高等学校“红”、“黄”牌核定标准,现将已确定的2007年办学条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红牌”(含自行停止招生)、“黄牌”成人高等学校以及出现统计失误的学校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按有关规定,被确定为“红”牌的成人高校不得安排招生;被确定为“黄”牌的成人高校应严格控制并调减招生规模。对其中连续三年被亮“红”牌的成人高校,主管部门原则上应撤销其建制;连续三年被亮“黄”牌的成人高校原则上应停止招生。出现统计失误的学校,今后要加强和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近年来,随着成人高等教育的发展,部分成人高校的基本办学条件趋于紧张。希望有关学校及其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办学质量不断提高。

2007年“红”牌成人高校名单(含自行停止招生学校) 

(60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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