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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两国将进一步拓展节能环保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2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江国成、梁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和日本经济产业大臣甘利明27日在北京表示,中日两国政府、研究单位和企业将在节能和环保领域加强交流与合作,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马凯在第二届中日环保节能综合论坛主旨演讲中说,中国政府愿意与日本政府一道,在开展政策对话、推进示范项目、构建民间企业技术转让体系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

    据商务部副部长魏建国介绍,中日都是人口大国,人均资源拥有量很低。日本在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节能环保经验和技术,对中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目前,中日两国在节能环保领域的合作取得不少成果,中国首钢、宝钢、武钢都引进了日本的干熄焦技术。

    他建议中日两国在节能环保领域完善合作机制、拓宽合作领域,推动企业开展实质性合作,促进环保技术转让,分行业举办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推介会、展览会,组织两国电力、石油、钢铁煤炭等企业加强合作。

    甘利明在论坛发言时表示,500余名日方官员、专家和企业家出席这次论坛,显示了日本有关各方对两国在节能与环保领域进一步合作的热情和诚意。两国在节能环保领域加强合作是构筑两国战略互惠关系的重要内容。日本愿意与中国分享在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等领域的经验。

    这次论坛为期两天,包括主论坛、8个分论坛、中日节能环保技术交流会三部分,重点围绕电力、汽车、电机和变压器、钢铁、环保、节能政策、建筑节能、中日长期贸易协议——节能环保技术合作分会会议共8个议题。

    这次会议的中方主办单位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日方主办单位为日本经济产业省、日中经济协会。去年5月,中日两国在日本东京共同举办了第一届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

    在这次论坛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节能环保投资合作指南》,初步提出了中日节能环保投资合作的重点领域,其中包括23项节能技术,9项节水技术,18项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13项环境保护技术。中日企业和地方政府还签署了10项节能环保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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