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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分析:3700万“农民”变“网民”意味着什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2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记者 冯晓芳、黄全权)来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司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国农村网民人数达3741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5.1%;同期我国城镇网民数达1.25亿人,普及率为21.6%。

    3700万“农民”变“网民”,意味着农村地区信息“边缘化”的局面正在加速改变。统计显示,2006年底我国有农村网民2310万人。在“十一五”规划中,信息产业部将我国农村通信发展目标定为“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 显然,农村通信基础设施的改变,对缩小农村和城市“数字鸿沟”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青年农民和外出务工农民是3700万农村网民的主流。在对诸如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影视等互联网娱乐功能的使用上,农村网民和城镇网民相当。但是,相对于城镇网民,农村网民对网络新闻、搜索引擎、网络购物、网上银行和网上炒股等应用要低很多。

    除了对互联网的普遍应用,可喜的是,一些针对农村特点的互联网应用正在向纵深发展。在四川,由中国联通开发的“天府农业信息网”在各乡镇设立信息服务站,聘请信息服务员针对本地实际需求把涉农权威信息分类整理,根据农民的需要,发往农民的固定、移动信息接收终端,包括固定电话、手机、信息机、互联网等。农民自己的养殖等信息也可以通过信息员发送至网络。信息畅通,已让脱贫驶入“快车道”。

    “信息传递的价值不仅体现在信息传递本身,而且体现在它所能带来的巨大附加值上,让更多农民从信息化发展中受益,是我国信息化发展的重要目标。”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满强说。

    因此,“农民”变“网民”,更意味着要加大农村信息化的有益探索,才能开拓出农民新的致富之路。在互联网加速渗透社会生活时,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深入到农村和农民当中,加快农民对互联网的感知和应用,并开发出适合农村的信息服务产品,改变传统的农村经营和销售模式,才能真正缩小信息时代的城乡“数字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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