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1日电(记者 周玮)文化部、信息产业部日前举行合作协议书签字仪式,就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工程合作共建,共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达成协议。
协议约定,在文化共享工程和综合信息服务工程建设过程中,文化部、信息产业部充分运用各自优势共同推进。由文化部提供文化共享工程的信息资源,通过信息产业部组织实施的信息大篷车等途径为农民提供服务。综合信息服务工程为文化共享工程提供信息网络、技术、产品、人才和服务支持。信息产业部组织信息大篷车加挂文化共享工程流动服务点牌子,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单位加挂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牌子;信息大篷车优先培训文化共享工程基层点人员,并与文化共享工程各级中心紧密配合,积极开展文化共享工程服务。此外,信息产业部在“村村通电话”、邮政“惠农”、信息技术“助农”等工程中,组织、协调电信运营、邮政物流配送、信息技术企业对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提供优先接入、优惠资费、优质服务,并推荐先进适用的技术和产品。
文化共享工程于2002年起由文化部、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将中华优秀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与整合,通过互联网、卫星、光盘等方式,实现优秀文化信息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共建共享;综合信息服务工程是2006年起由信息产业部组织实施,旨在提高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探索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的多种路径和运营维护模式,推动信息技术的应用和普及,促进农村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