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王立彬)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26日表示,要采取及时有效措施,防止部分开发商“囤积”土地形成垄断。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说,最近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大量储备土地成为媒体关注热点。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囤积”土地不及时开发,会进一步加剧房地产市场土地供求紧张程度。人为哄抬地价,不利于市场健康发展。为防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囤积”土地,缩短土地开发周期,促进供应土地及时开发,尽快形成商品住宅供应,国土资源部已于近日发文,明确规定一系列具体措施。
一是要求实行“净地”出让。对于拟出让的土地,要在理顺土地产权和经济关系的前提下,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基础设施较为完备的熟地,按“净地”分宗出让。
二是合理控制单宗土地出让规模。大宗地出让不利于市场竞争,不利于市场调控,要控制单宗土地供应规模,以增加土地供应宗数,吸引更多中小开发商参与竞争,防止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借其资金实力 “圈占”大面积土地,形成“垄断”。
三是规定每宗土地开发建设时间。每宗地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确保供应出去的土地能够及时形成住房有效供应。
第四是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要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有关企业限期动工、竣工。土地闲置费原则上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满两年未动工开发,坚决无偿收回。

国土资源部强调优先安排低收入家庭住房用地供应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26日强调,各地要及时落实有关规定,调整土地供应结构,保证并优先安排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用地。
这位负责人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国土资源部已下发文件,要求各地主要从四个方面保障住房供应量,重点保证住宅用地需求,特别是要优先安排低收入家庭住房用地的供应。
国土资源部15个组将赴各地进行“百日行动”检查
日前,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对百日行动第二阶段互检互查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指出,按照百日行动方案的安排,部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决定从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有关直属单位和有关司局抽调人员,组成15个组,于10月25日至11月7日在全国范围内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互检互查,全面总结自查清理阶段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督促查处纠正阶段的工作,掌握影响恶劣、土地违规违法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重大典型案件,加强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的调查研究。
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要求确保查处土地违法有实效
监察部、国土资源部日前在京召开部分省(区、市)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报会,了解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有关措施和要求。
国土资源部解读招标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9月28日,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出台,土地市场制度建设再次迈出重要步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将随之发生重大变化。
39号令与11号令什么关系,赋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哪些新规定,将对土地资源的配置产生哪些影响,就这些备受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