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10月31日电(记者卜云彤、冀琴伟)海南省海口市决定把原属市里的76项行政权限下放各区,进一步优化市区两级资源配置,扩大区级管理权限,充分激发市区两级的发展活力,促进海口又好又快发展。
针对市、区两级职能错位的状况,海口市进一步明确了市区两级职能。今后,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将把工作重点放在履行制定政策、加强监管的职责上,主要负责制定规划、统一标准、出台政策,强化宏观指导、监督、协调、检查。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把工作重点放在依法管理本区内的经济社会具体事务上,加强对社会、企业、公众以及与当地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事务的管理。
日前召开的海口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创新市区管理体制实施强区扩权的决定》,围绕如何发挥区级的积极性,提出了首批拟下放的76项行政权限,涉及经济管理、城市建设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财力支配、人事和机构管理等多个方面。
在经济管理方面,海口市赋予各区在全市总体规划下的发展规划权、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权、区级投融资公司的设立和运营权、行业评审的参与权。在城市建设管理方面,允许各区通过投融资平台,对农村居民点、村集体土地开发整理、集约用地调剂出来的建设用地,以及部分小城镇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在财力支配方面,提高市级每年新增财力分配给区级的比例,对财力较弱的区给予倾斜;扩大市区共享税种,适当增加其他税种作为市区共享税种,提高区级财政分成比例;拿出土地出让收益金中的一定比例,由市级统筹配置给各区。在人事和机构管理方面,各区可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灵活决定本区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