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11月1日电(记者 刘鹏、朱薇)经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且拒不治理的,最高将被处以50万元的罚款。
据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周时洪介绍,重庆今年发生特大洪灾,主城区也出现了泥石流、水石流等地质灾害,市区的地质灾害与人为活动有很大关系。
为此,《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明确规定,凡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治理不合要求的,由主管部门组织治理,所需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并对其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承担赔偿等民事责任。
同时,该《条例》还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和该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作出评价,未按要求进行评估的建设项目,投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立项、规划许可手续以及施工许可手续等。
为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质量,《条例》明确规定,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治理措施的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纳入主体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管理体系,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加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防止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重庆:地质灾害监测到位避免近万人伤亡
新华社重庆11月1日电(记者 刘鹏、朱薇)在我国四大地质灾害多发区之一的重庆,今年虽遭遇特大洪灾,但由于群测群防、专业监测等措施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已成功处置地质灾害3284处,避免了近万名群众伤亡。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对地质灾害的预防监测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
受去年特大干旱、今年雨季提前的影响,重庆从4月份就频发地质灾害,截至目前共发生地质灾害3324起。
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方佳军介绍说,12支专家巡查组加强汛前排查后,发现隐患点从2004年的8301处增至11783处,重庆市政府及时组织区县政府落实了群测群防、专业监测等措施。由于监测到位、预报准确、处置及时,重庆成功处置地质灾害3284处,紧急转移3万余人,避免了近万人伤亡。特别是原规划和巡查新发现的隐患点发生的地质灾害未有人员伤亡。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周时洪表示,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对地质灾害的预防监测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对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区域和地段,当地政府应当及时划定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建立地质灾害资料数据库和信息速报制度。同时,为抓好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重庆将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地质灾害监测,加大专业监测力度,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