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7日电(记者 茆雷磊 张勇)回顾两岸广播影视文化交流20年来的不平凡历程,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田进7日表示,两岸广播影视文化交流20年来规模日益扩大,合作日益加深,作用日益重要。两岸广播影视未来要携手创新中华文化,繁荣中国文化产业,拓展交流领域。
田进说,从1987年台湾摄制组来大陆拍摄专题片《八千里路云和月》至今,两岸广播影视文化交流合作已经走过了20年的历程。20年来,两岸合作拍摄电影、电视剧、专题类节目500多部,共同举办研讨会、座谈会、广播影视节(展)活动200多场次,台湾业内人员前来大陆参观访问、制作节目、洽谈业务上万人次,台湾的广播影视导演、编剧、演员、摄影师等从业人员中,有4000多人次受邀参加大陆影视剧、综艺晚会和专题节目的制作演出,大陆从业人员有3000多人次赴台交流访问。两岸广播影视文化交流合作规模不断扩大,并继续呈现上升趋势。
田进表示,两岸文化合作项目目前已经在广播、电影、电视、网络等各个领域全面展开,项目合作进一步深化。两岸开展交流合作的广播影视机构日益增多,合作方式日益多样化,合作成果日益显著。特别是最近几年,国家广电总局陆续制定出台了支持协助台湾广播影视机构来大陆制作节目、台湾演职人员参与大陆节目制作和两岸合拍影视剧等多项政策,为促进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创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经过两岸业界人士多年来的共同努力,两岸广播影视交流合作在互信、互助、互爱的主格调下健康有序地开展,由两岸业界同仁精心浇灌和培育的友谊与合作之树茁壮成长,日渐成林,为进一步加强两岸广播影视文化交流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田进指出,20年来两岸广播影视交流规模的不断扩大及合作广度的不断拓宽,使广播影视在两岸交流合作中的地位日显重要。广播影视已经成为两岸交流合作的重要内容,成为两岸同胞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方式。通过两岸广播影视机构的交流合作,进一步增进了两岸同胞对中华历史和文化的了解,进一步增进了两岸同胞对彼此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相互了解,进一步增进了两岸同胞相互之间的感情和信任,为促进两岸人民的沟通、理解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得到了两岸同胞的广泛拥护和赞扬,同时也使两岸广播影视业达到了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目的。
展望未来,田进表示,两岸广播影视要在文化产业合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形式、传播手段等方面加大创新创意的力度,推动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迈上一个新台阶。他说,中华文化在海峡两岸和全世界有广阔市场,潜力巨大。两岸广播影视文化交流合作中,要不断完善协作机制,共同遵循市场经济要求,充分采取商业运作机制,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繁荣发展文化市场,大力推动中华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不断增强中华文化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两岸广播影视工作者要从建设共同家园的高度,继续拓展交流合作领域,努力提高交流合作的层次。通过宽领域、高层次、高水平的文化交流,促进两岸人民彼此感情更融洽、合作更深化。
大陆推出影视产业惠台政策 两岸合拍电视剧将享受大陆产电视剧同等待遇
新华社北京11月7日电(记者 张勇 茆雷磊)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7日宣布,自明年1月1日起,大陆与台湾合拍的电视剧经大陆主管部门核准后,可视为大陆生产的电视剧播出和发行。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田进7日在此间举行的“两岸城市文化创意产业论坛”上宣布这一惠台政策。他说,根据当前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发展的新要求和新需求,结合两岸广播影视交流交往的实际,在充分吸收两岸广播影视工作者提出的许多有价值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商国务院台办和有关部门,国家广电总局近日作出决定,调整两岸合拍电视剧和有台湾演职人员参与制作的大陆电视剧完成片的管理办法。
根据调整后的管理办法,广电总局还将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制作机构生产的有台湾演职人员参与的大陆电视剧完成片的核准工作,交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
上述政策措施将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相关实施细则将随后出台。政策调整后,两岸制作单位合拍的电视剧,在播出、发行、参展等方面,享受与大陆生产的电视剧同等待遇。有台湾演职人员参与制作的大陆电视剧完成片的核准程序进一步简化,时效性明显提高。同时,大陆还将继续鼓励台湾影视从业人员来大陆参与制作节目。
田进说,这些新政策将为两岸合拍电视剧和台湾影视从业人员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田进还表示,从1987年台湾摄制组来大陆拍摄专题片《八千里路云和月》至今,两岸广播影视文化交流合作已经走过了20年的历程。20年来,两岸广播影视文化交流规模日益扩大,合作拍摄电影、电视剧、专题类节目达500多部。两岸广播影视要携手创新中华文化,携手繁荣中国文化产业,携手拓展交流领域,促进两岸同胞彼此感情更融洽、合作更深化。
对于大陆推出的影视产业惠台政策,参加本次论坛的台湾影视业者普遍认为,这将极大提升台湾影视界到大陆制作影视产品的意愿,极大地推动两岸影视交流与合作。台湾优秀的影视人才与大陆广阔的市场更加紧密的结合,不但有助于创作出两岸观众都喜闻乐见的影视作品,而且可以提升中国影视作品的外销潜力,将中华文化发扬光大。
台湾业者积极评价大陆推出影视业惠台新政策
新华社北京11月7日电(记者 茆雷磊 张勇)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7日宣布影视产业惠台新政策,得到台湾业者的积极评价。
大陆出台的新政策包括:大陆与台湾合拍的电视剧经大陆主管部门核准后,可视为大陆生产的电视剧播出和发行;广电总局将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制作机构生产的有台湾演职人员参与的大陆电视剧完成片的核准工作,交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这些政策措施将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来京参加“两岸城市文化创意产业论坛”的许多台湾影视业者与文化界人士认为,新政策的出台对推动两岸影视业交流、合作而言是“大利多”。台湾“中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汪威江说,新出台的影视业惠台政策不但意味着两岸合拍剧可以在大陆电视台晚间最佳时段播出,而且会使更多台湾演艺人员加入到两岸影视业的合作中来,从而给两岸影视业者缔造双赢局面。
他说,两岸交流20年催生了很多新类型的影视素材,比如台商来大陆投资、生活,台湾学子到大陆求学深造,两岸通婚等,新政策的出台有助于扩展两岸合拍电视剧的题材范围。
自1988年起即频繁来往两岸进行影视制作的台湾著名艺人侯冠群说,岛内经济不景气和影视市场的萎靡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大陆此次出台的新政策意味着大陆广阔的影视市场进一步向台湾业界敞开怀抱。
回顾自己参与两岸影视合作的近20年历程,侯冠群表示,随着两岸业者的默契不断累积、信任度不断提高,双方影视合作的品质在不断提升。尤其是大陆方面在政策上持续开放,给了台湾业者很多实质性的协助,有助于提升两岸影视作品的国际竞争力。
台北市文化基金会执行长李永萍表示,过去两岸合拍剧要和来自美国、日本、韩国的电视剧争夺大陆各电视台有限的播出配额,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台湾业者与大陆方合作生产影视作品的意愿。新政策的出台将使两岸业者的合作之手握得更紧,台湾丰富的市场行销经验与大陆优秀的演创人员相结合,不仅可以拍出两岸观众都喜闻乐见的作品,而且也可以提升作品的外销潜力。
岛内知名人士雷倩说,长久以来,台湾的文化创意虽然可以实现产品化,却受限于岛内市场的狭小而无法实现产业化。大陆此次出台的影视业惠台新政策将有效促进两岸影视业的合作深化,推动台湾影视业发展。而影视作为整个创意产业的龙头,又将带动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整体发展,因此这些新政策有极为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