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罗沙、何雨欣)财政部16日宣布,决定自11月19日起发行2007年特别国债(六期),实际发行面值金额为355.6亿元,期限15年。
据财政部介绍,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4.69%,每半年付息一次,利息支付日为每年5月19日、11月19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22年11月19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试点商业银行柜台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试点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在全国已经开通国债柜台交易系统的分支机构。
此外,本期国债将在2007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的发行期内采取签订分销合同和试点银行柜台销售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试点银行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