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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安部工商总局报告会:严防传销进入校园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19日   来源:人民日报

    当前,大学生参与传销上当受骗的案件时有发生,对学生学习、生活和人身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各级工商机关将与教育、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一手抓宣传教育,一手抓严厉打击,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这是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在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在此间举行的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报告会上指出的。

    钟攸平说,今年4至5月,仅广东东莞、湖南株洲市的工商机关就先后查处多个诱骗大学生参加的传销窝点,涉及在校大学生上百名。去年,山东破获一个特大传销团伙,参与人员涉及20个省市的50余万人,涉案金额20多亿元,该传销网络的主谋之一是一名30岁的博士后。因此,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报告会提出,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把防范传销工作贯穿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全过程,努力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覆盖面和实效性。各级公安机关要发挥刑事打击职能,坚决打击诱骗、裹挟在校学生参与传销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解救被传销组织拘禁的学生,及时发布预警提示,提高学生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认真排查学生涉及传销的情况,集中力量严厉查处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大要案件,加强对人才市场招聘信息及网络招聘信息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记者富子梅)

工商总局启动禁止传销等条例实施两周年宣传活动

    2007年11月1日、12月1日,分别是《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实施两周年的日子。为落实国务院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部署,推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印发《关于集中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决定从2007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集中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此次宣传教育活动期间,国家工商总局将与教育部、公安部联合举办“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报告会;会同公安部公布典型案例,发布警示提示;在报刊上开辟专栏,集中宣传全国工商机关落实两个条例,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工作情况。

工商总局和公安部两部门明确打击传销中职责分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公安部日前联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两部门在打击传销中的职责分工,同时要求各级工商、公安机关切实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有效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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