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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鼓励各地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2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京11月21日电(记者 蔡玉高、朱旭东)在20日至21日在南京召开的“全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经验交流会”上,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鼓励各地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从而更好地完成政府职能的转变。

    民政部副部长姜力表示,近年来,一些地方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通过政府承担、定向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运作机制,将一大批事务性、服务性工作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政府“购买”服务已经初具规模。

    姜力介绍,我国的上海、河北、北京、天津、浙江等地都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组织领域加大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这一方面推动了政府职能的更好转变,一方面也为社会组织开辟了重要的资金来源。

    姜力表示,今后,在各地探索取得的经验的基础上,民政部将继续鼓励各地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据了解,目前,民政部门鼓励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主要分为三种:一是“费随事转”,即政府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或补贴,将一些社会事务交给社会组织来办理;二是项目发包,即政府通过项目发包的方式,将一些工作交给社会组织,由其组织人力、物力资源完成;三是公开招标的方式,将政府的可以交由社会组织来承担的工作,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向社会组织发布,最后择优而行。

    20日-21日,民政部在南京市召开了“全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来自全国各地民政系统社会组织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近几年来全国社会组织发展、管理的进展情况和主要成绩,并对下一步工作目标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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