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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我国多部门合作反家庭暴力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25日   来源:新华社

中国已初步形成政府领导下多部门合作的反家暴格局

    新华社北京11月25日电(记者卫敏丽、孙闻)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部长蒋月娥日前表示,反对家庭暴力是中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重要部分,目前中国已初步形成了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合作的反家庭暴力格局。

    据介绍,全国妇联于2001年联合其他13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成立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目前成员单位已增加到19个。现在,全国29个省区市和大部分地市都建立了维权协调组或联席会议,已建立的维权协调机构有3.5万多个,形成了自上而下的纵向维权协调体系,在推动地方反家暴立法、开展执法检查、协调查处典型案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蒋月娥表示,多部门合作机制的建立,进一步推动反家暴进入了政府的工作大局。国家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已经把反对家庭暴力列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考核指标。政府的维稳工作中也体现了反家暴的内容,中央综治办、全国妇联等六部委联合发起的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的基层载体,在各地“平安建设”中单独列项考核,其中的一项目标任务就是家庭“无暴力”。许多地方政府还将“家庭暴力发案率”计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

    同时,中国政府各部门之间也加强合作,出台了许多反家暴措施。目前,全国大多数省份公安机关建立了“110”反家暴报警中心,有1.2万多个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挂牌成立维权投诉站或反家庭暴力投诉报警点,对家庭暴力案件积极介入;各级民政部门纷纷建立家庭暴力庇护所、救助站;许多地方司法行政部门在法律援助中心专门设立妇女法律援助站,并让基层妇联干部担任人民调解员,发挥她们在化解家庭矛盾方面的作用;各级法院、检察院通过维权合议庭、女检察官公诉组等,依法为受暴妇女提供帮助;各地医疗部门还合作开展对受害人的医疗救助和伤情鉴定工作。

    “可以说,在中国反对家庭暴力的工作实践层面,一个由各级政府、公安、司法、民政、卫生等部门和妇联组织共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体系已经初步形成。”蒋月娥说。

全国妇联:我国家庭暴力投诉量呈较高增长态势

    新华社北京11月25日电(记者 卫敏丽、孙闻)记者日前从全国妇联权益部获悉,近年来我国家庭暴力的投诉量呈现较高的增长态势,值得引起社会各方关注。

    据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介绍,从妇联掌握的情况看,近年来,各级妇联每年要接待和处理4万至5万件家庭暴力问题的投诉,并且数量和所占比例连年上升。

    “家庭暴力投诉量的升高,一方面表明家庭暴力现象在全国普遍存在,有的还比较突出,同时也表明了我国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在普及,妇女维权意识在提高,各相关部门的干预力度在加大。”蒋月娥说。

    此外,在妇联系统接到的家庭暴力投诉中,有的家庭暴力案件的施暴情节比较严重。与此同时,侮辱、冷落、言语刺激等精神伤害和性虐待在家庭暴力的投诉中也不断出现。

    蒋月娥表示,努力做好反对家庭暴力工作是妇联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后,全国妇联将围绕以下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二是继续推进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三是开展全国“留守儿童维权平安行动”,四是推动出台相关部委《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

全国各级妇联组织努力建设家暴维权服务“一条龙”

    新华社北京11月25日电(记者 卫敏丽、孙闻)记者日前从全国妇联权益部获悉,目前我国各级妇联正利用其从国家到乡村、社区的组织网络,通过多部门的合作,直接处理群众投诉,在介入和干预家庭暴力案件上努力建设家暴维权服务“一条龙”。

    据介绍,“一条龙”指的是妇联接受投诉后,分别情况,对当事人进行调解或者反映给公安、司法、民政、法院等,各职能部门依据自身职责帮助受害者,使其能够根据自身的意愿获得及时的帮助,例如警察出警支持、伤情鉴定、法律援助、公平的离婚调解或判决等等,从而维护受害者的权益。

    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表示,作为中国最大的致力于性别平等的妇女非政府组织,妇联在反家庭暴力方面一直努力发挥群众团体的协调和组织优势,致力于通过推动国家和地方立法、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合作机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近年来,全国妇联还成立了法律帮助中心,建立了中国妇女维权与法律帮助网,组建了维权志愿者队伍,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及大连市妇联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和16838198全国妇联玫琳凯反家暴热线,公众可通过维权热线反映家庭暴力问题,获得便捷并且保密性强的帮助。

    同时,妇联组织还通过自办、与司法行政部门合作等形式,在全国建立了2.7万多个妇女法律帮助机构和维权站点,为妇女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帮助。在反对对儿童的暴力方面,妇联组织通过32万所家长学校开展宣传,帮助家长树立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防范暴力的产生。

全国妇联:女性农民工遭受家庭暴力现象急需引起社会关注

    新华社北京11月25日电(记者卫敏丽、孙闻)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近日指出,近年来,农村妇女特别是女性农民工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比较严重,急需引起社会关注。

    2006年“全国农村妇女权益状况和维权需求调查”显示,有11.6%的农村妇女近一年内和配偶之间曾有过动手打架的行为,女性农民工的这一比例更是高达13.5%,而且被调查对象中近一半的人认为主要是丈夫对妻子的暴力。

    “由于女性农民工处于流动状态,因此她们遭受家庭暴力后能够获得的法律帮助和救助服务就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她们用离婚来摆脱暴力的成本就比非流动人口更高,有的选择了继续忍受,酿成更严重的悲剧事件。”蒋月娥说。

    此外,有调查表明,家庭暴力导致女性“以暴抗暴”引发的犯罪案件时有发生。蒋月娥表示,目前我国各级妇联正在努力建设家暴维权服务“一条龙”:妇联接受投诉后,分别情况,对当事人进行调解或者反映给公安、司法、民政、法院等,各职能部门依据自身职责帮助受害者,使她们能够根据自身的意愿获得及时的帮助,例如警察出警支持、伤情鉴定、法律援助、公平的离婚调解或判决等,从而维护受害者的权益。

    据了解,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及大连市妇联已经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和16838198全国妇联玫琳凯反家暴热线,公众可通过维权热线反映家庭暴力问题,获得便捷并且保密性强的帮助。

无辜的孩子不该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新华社北京11月25日电(记者 卫敏丽、孙闻)在第九个“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来临之际,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呼吁,儿童、老人、农村妇女等特定人群遭受家庭暴力的现象需要关注。

    蒋月娥说,家庭暴力最直接、最大的受害者是未成年的孩子,从妇联系统掌握的情况看,近年来,不少孩子成为家庭暴力的直接受害者。

    同时,有研究表明,在暴力家庭中成长的孩子发生自杀现象的可能性,犯罪的几率,吸毒、酗酒等不良生活习惯,均要高出正常家庭,孩子容易产生自卑、冷酷、暴躁等不良性格。经常处于家庭暴力氛围中,成年后也更容易犯罪。

    此外,老年父母遭受子女暴力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农村妇女特别是女性农民工遭受家庭暴力的现象需要关注。2006年“全国农村妇女权益状况和维权需求调查报告”显示,有11.6%的农村妇女近一年内和配偶之间曾有过动手打架的行为,女性农民工的这一比例更是高达13.5%。

    “这几类人群在家庭中均处于弱势地位,自我救济能力弱,应当引起社会的特别关注。”蒋月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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