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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十一五"规划解读:投资需占同期GDP的1.35%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2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记者 顾瑞珍)中国政府网26日全文发布《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规划》提出,为实现“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全国环保投资约需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1.35%。

    《规划》还提出,“十一五”期间将实施十项环境保护重点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城市垃圾处理工程、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工程、燃煤电厂及钢铁行业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工程、核与辐射安全工程。

    “这十大工程共约需投资5830亿元,约占‘十一五’投资总需求的38%,这是完成‘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的项目保证。”中国环境规划院院长邹首民说。

    据了解,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建设项目等属于政府事权,主要由政府负责筹措资金、组织建设;工业污染治理属于企业投资事权,按照“污染者负责”原则,由企业负责。

 
 
 相关链接
·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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