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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授权” 安全生产事故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郑州11月28日电(记者秦亚洲)郑州市政府在日前出台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中,“授权”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遇到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紧急时,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郑州市政府日前通过了《郑州市安全生产灾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其中规定: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有关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

    《预案》同时规定,情况紧急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越级上报。

    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的李建新,是《预案》的起草人之一。他告诉记者说:“文件中规定,在安全生产事故紧急情况时可越级上报,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争取时间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由于层层上报耽误时间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比如,县级遇到重大突发性事件,需要大规模紧急救援时,甚至可以直接给省级有关部门汇报。”

    根据《预案》规定,郑州市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同时分设煤矿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急性中毒事故、火灾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等16个专业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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