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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11·28"烟花爆竹爆炸:擅自生产带来的悲剧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30日   来源:新华社

    擅自生产带来的悲剧——阳泉“11·28”烟花爆竹爆炸现场目击

    新华社太原11月29日电 (新华社记者 刘翔霄)山西省阳泉市郊区杨家庄乡——11月28日,一场意外的灾难降临到了这个原本平静的小山沟。

    当日16时20分左右,位于杨家庄乡南杨家庄村西南的“兴通”烟花爆竹厂发生爆炸,造成11人丧生,9人受伤。截至29日22时,伤者中有二人尚未完全脱离生命危险。

    29日,记者赶至事发现场时,位于山坳里的爆竹厂生产车间原址处,仅剩下几处断壁残垣,屋顶已被炸得没了踪影,厂房附近满地瓦砾碎片。制作烟花爆竹用的纸屑等在爆炸中四处飞散,使一百多米开外的山坡上也是一片狼藉。

    烟花厂附近两百多米外的一处山坡上建有一处鸡舍,养鸡户张年祥亲眼目睹了这场事故。回忆起当时的情形,30出头的张年祥仍心有余悸。“我正同其他二人一起取水,忽然看到一片火光,接着就炸了。我们全都趴在了地上,一动不敢动。”爆炸的响动很大,以至于鸡舍玻璃被震得七零八碎,事后发现鸡舍已不成样子。

    距离爆炸发生地更远一些的是一家制钉厂。厂内有一处两层楼,约40间办公室,所有玻璃已全部被震碎。一名工人告诉记者:“听见爆炸声,吓得我们直往床下趴。”

    记者从当地有关部门了解到,遇难者中除一名男性外,其余全部为女性。所有伤亡人员中,约一半多来自河北省,其余为当地人。

    在阳泉市第三人民医院的抢救室里,伤者贾转梅还没有完全脱离生命危险,她因疼痛而发出阵阵呻吟声。抢救室外,她的亲人家属正焦急地等待着消息。

    医院院长王佩告诉记者,除贾转梅、李玉才两人伤势较重外,其余伤者目前病情较平稳,表现为不同程度的烧伤、左右耳鼓膜穿孔、软组织损伤、耳聋等。

    据了解,爆炸发生后,当地政府已经对附近受难户进行了走访,每户发放约千元的临时生活补助。

    记者从当地安监部门了解到,发生爆炸的阳泉市兴通烟花有限责任公司建于1984年,当时为村办企业,2003年改制为股份制公司,年生产烟花爆炸1万标箱,生产工人有130人,此前曾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今年夏季,安监部门曾因检查发现其存在生产工艺交叉、中转工房不够、库存能力不足等问题,下文批准其进行改造。但之后的5个月间,当地安监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企业擅自生产,并曾下令停产指令书,但企业并未停产。爆炸系因厂内东区双响炮封口工房发生爆炸,并引起礼花弹组装工房和另一双响炮工房接连爆炸。

    事发后,企业相关责任人已被公安部门控制,银行账户已被冻结。当地有关部门正在展开进一步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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