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12月3日电(记者 张晓晶)“现在,连80岁的老太太都会打官司。”说起这些年在基层当法官的感受,山东省章丘市刁镇人民法庭庭长王建国说。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不知法律为何物,到现在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个人权益,法律正在改变百姓的生活。
王建国长期在基层法庭工作,对于这一点体会很深。他说:“这些年,很多农民都能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个人权利了,就连80岁的老太太拿不到子女赡养费,也会把自己的子女告上法庭。”这几年,他所在的刁镇法庭每年审理的民事纠纷都有六七百件,涉及土地承包纠纷、借款纠纷、离婚纠纷、赡养纠纷等很多类型。
“这在以前简直是不可想像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姬生平上世纪80年代开始从事审判工作,他对记者说,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还很淡薄,根本不知道法律为何物。记得第一部刑法刚实施时,法官宣判后问被告人:“上诉吗?”被告人摇摇头说:“不会上树。”这些事今天听起来都成为笑谈,可在法律百废待兴的时候,这种事并不稀奇。
姬生平在刑事审判庭当法官时,审理的都是一些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家属把请律师辩护看成是一件很丢人的事。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时,旁听席上的人经常气愤地站起来,不能理解为什么要为犯罪嫌疑人说话。
“从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婚姻法颁布到现在,国家出台的各种法律有上千部,法治精神进入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姬生平说。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对全市农民开展的一项调查表明,随着法律的普及,广大农民对法律已经不再陌生。关于“因子女不孝,老人把子女告到法院,你怎么看?”55%的农民支持老人告子女,三成接受调查的农民认为家丑不可外扬,不应该告。调查发现,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赡养问题已经成为农民的主流意识。
王建国说,以前在农村有“一年官司十年仇”的说法,处理矛盾纠纷如果到了对簿公堂的程度,就会认为与对方结下了仇。而现在,双方打官司,只是为了寻找一个不偏不倚的说法,让双方都服气。
“这些年,我国的法治建设从无到有,从不健全到逐步健全,依法治国逐渐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农民打官司的变化折射出我国法治进程的脚步更加坚定有力。”姬生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