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12月4日电(记者石志勇、郑昊宁)从12月起,陕西省在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电视台和西安石油大学等7个省级部门和基层单位,进行公务支出使用银行卡结算的公务卡改革试点,今后这些单位的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等公务支出都将使用银行卡结算。
据了解,为了顺利落实公务支出银行卡结算制度,陕西省财政厅已经与工商、建设、光大和招商4家银行签订了陕西省预算单位公务卡委托代理协议。今后7家试点单位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水电费、交通费、劳务费等有关商品和服务的零星购买支出费用都将通过银行卡支付,所有支付行为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寻,便于监控管理。
除了试点单位外,2008年公务支出银行卡结算制度将在中央驻陕和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到2010年以前陕西省将建立完善的公务卡管理制度。
在此期间,这个省将加大对公务卡的监管力度,对于违规办理公务卡报销业务、持卡人违规使用公务卡和发卡行对外泄露与公务卡支出有关的各种数据资料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