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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在长沙市的城镇居民均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0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长沙12月9日电(记者 黄兴华)只要是户口在长沙市的城镇居民,均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障。这一规定的出台,意味着没有工作的小孩和不能参与单位医保的成年人,都能得到医疗保障服务。

    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之前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住院治疗不设等待期,即当月入保,次月享受待遇。而在明年5月1日后参保的居民,须等待3个月才可以享受参保待遇。不过,出生6个月以内的新生儿参保,住院治疗也不设等待期。

    长沙市医保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居民医保全员覆盖的实施,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极大关注和积极参与,每天到街道、社区进行有关居民医保政策咨询的市民络绎不绝,目前城区参保人数已达18万人。许多市民表示,实施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体现了政府真正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决心,也是居民生活质量改善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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