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洪洞事故矿井存五大严重问题 对全国煤矿提5要求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09日   来源:新华社

李毅中:山西洪洞“12·5”事故矿井存在五大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新华社山西洪洞12月9日电(记者王炤坤 滕军伟)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国务院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新窑煤矿“12·5”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成立会议上说,该矿虽然“六证”齐全,但是据初步了解到的情况分析,暴露出五大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一是超层越界、非法盗采。该矿被批准开采2号煤层,但却在矿井设计时就把煤仓布置到9号煤层,将主斜井打到9号煤层。9号煤层从2005年开始掘进,2006年3月开始生产,并通过井下打临时密闭制造假象,井上图纸和资料弄虚作假,恶意逃避安全监管监督。据查,事故发生时,9号煤层共有10个包工队在10个掘进头出煤,而且初步查明在9号煤层违规使用非防爆三轮车多达54辆。初步分析,瓦斯爆炸发生在非法盗采的9号煤层,9号巷道上部有煤尘参与爆炸形成的过火结焦现象。

    二是违规作业、以掘代采。该矿2号煤层为低瓦斯煤层。非法盗采的9号煤层未进行瓦斯鉴定及自燃倾向性鉴定;没有正规采煤工作面,完全是以掘代采;没有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属无风微风作业,没有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井下矿工大多数没有配备自救器。

    三是管理混乱、严重超员。该矿核定生产能力为21万吨/年,按照山西省煤炭管理部门规定,井下作业人员每班不得超过60人,但该矿井下工人多达447人。发生事故时,井下作业人员多达128人,严重超定员生产。该矿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将井下生产承包给来自河北、重庆以及当地的4个包工队,而后又层层分包。事故发生后,在核查矿井人数时竟没有找到一份全矿的职工花名册。

    四是盲目施救、蓄意迟报。事故发生后,矿方不仅不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事故,而且盲目组织37人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下井冒险抢救,致使其中15人遇难。在长达5个小时时间内不向地方政府报告,不仅贻误了抢救时机,而且由于错误决策、违章指挥,造成次生事故,扩大了事故死亡人数,造成严重的后果。

    五是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疏于监督管理。初步查明,该矿在改扩建时就违规将主斜井延伸到9号煤层,并长期在9号煤层非法盗采国家资源,该矿的非法违法行为始终没有得到查处。事故发生前11月下旬,县里、市里和市煤炭监察执法大队曾先后三次对该矿井下进行检查,没有发现存在的重大隐患,使其蒙混过关,最后酿成大祸。反映出在资源管理、安全监管监察上存在着明显漏洞。

    李毅中说,这起特别重大事故充分暴露出矿主无视国家法律、无视政府监管、无视矿工生命和违法顶风作案等严重问题,同时也反映出该地区监管执法不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的问题,令人触目惊心。国务院事故调查组一定要认清这起事故性质的严重性,坚决把问题查清查实,依法严惩事故责任人,给社会和遇难矿工家属一个交代,也对得起遇难的矿工兄弟。

安全监管总局对煤矿生产提出五点要求

    新华社山西洪洞12月9日电(记者 王炤坤、滕军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9日专门针对山西洪洞新窑煤矿“12·5”事故教训发出通报,对全国的煤矿安全生产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要严厉打击超层越界、非法盗采行为。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发挥企业工会和职工的参与监督行为,鼓励职工、群众和各类媒体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二是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力度。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屡整不改的煤矿,坚决关闭违法违规组织生产、超层越界盗采资源、破坏资源环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煤矿。对已公告关闭而尚未关闭的矿井,要立即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在年内必须关实关死。鼓励大集团公司收购、兼并、托管、整合地方小煤矿。

    三是切实加强“一通三防”(通风和防水、防火、防瓦斯)管理,坚决做到“先抽(瓦斯)后采”“不抽不采”。

    四是切实加强劳动组织管理,除带班人员和要害岗位、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外,严禁其他人员在采掘作业现场交接班。严禁在井下使用非矿用机电设备和非防爆机动三轮车。

    五是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力度。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联合执法,针对冬季生产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煤矿资源管理,严防瓦斯、透水、火灾、煤尘、顶板等事故灾害发生。 

洪洞新窑煤矿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全面展开

    新华社山西洪洞12月9日电(记者王炤坤、滕军伟)9日9时,国务院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新窑煤矿“12·5”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正式成立。以此为标志,“12·5”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全面展开。

    国务院“12·5”事故调查组由国家安监总局、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全国总工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山西省政府等组成。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担任事故调查组组长。

    调查组成立后,将通过现场勘查、技术分析、实物检测、查阅资料、询问知情人、听取专家意见等方式,尽快查清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主要从企业责任主体和政府监管主体两个方面把责任查清。

    李毅中说,事故调查组将对事故煤矿建设、生产、管理和监督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在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础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认定事故的直接责任、主要责任和领导责任,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李毅中特别强调,最高人民检察院参与事故调查,有利于查处失职渎职、违法乱纪等职务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的利益和法律的尊严。

    12月5日23时15分,山西省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新窑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5名矿工遇难,18人受伤。

 
 
 相关链接
· 山西洪洞新窑煤矿“12·5”事故抢险搜救工作结束
· 国务院成立山西洪洞“12·5”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和调查组
· 国务院成立洪洞12·5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和调查组
· 国务院成立"12·5"事故调查组|部门通报|山西治理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