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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紧急通知:长江中游严禁"超吃水"船舶通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1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宜昌12月14日电(记者江时强、田建军)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14日向全线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强当前长江枯水期船舶签证管理,严禁“超吃水”船舶通过中游浅险航段,确保中游通航安全、畅通。

    近期,长江中游水位持续大幅退落,部分水道出浅严重,正处枯水期的长江航运面临严峻考验,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按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交通部部长李盛霖、副部长徐祖远12月10日至11日赶赴长江中游窑监水道、太平口水道战枯水现场,提出了保畅通、保运输、保安全和不发生超吃水船舶在长江瓶颈区段搁浅事故的目标。

    自12月初以来,长江中游窑监、太平口、牯牛沙等重点浅险水道相继发生了十多起搁浅险情,对中游畅通和安全航行造成重大危害。

    长江航务管理局紧急通知规定,通过长江中游的船舶吃水按以下规定严格控制:江西九江湖口至武汉段,船舶吃水一律控制在3.8米及以下;咸宁石矶头至城陵矶段,控制在3.0米及以下;城陵矶至宜昌段,控制在2.7米及以下。

    危险品船舶通过九江湖口至武汉段的,吃水控制在3.7米及以下;通过咸宁石矶头至城陵矶段的,吃水控制在2.9米及以下;通过城陵矶至宜昌段的,吃水控制在2.6米及以下。危险品船舶不实施分段签证。

    长江海事局已组成5个工作组,分赴一线督查。对谎报、瞒报吃水,不服从交通管制,强行抢漕、闯关的船舶一律实施强制减载,船舶一律列入黑名单,船舶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船长一律暂扣适任证书6个月。按有关规定对前阶段严重破坏航道的“圣通818”、“皖兴仁1号”等船舶及其公司吊销或暂停营运资质。长江海事局要求不放过一条超吃水船舶通过浅区航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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