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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正在酝酿规范转移支付制度的系列改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1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2月14日电(记者韩洁)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在14日财政部召开的规范转移支付专题座谈会上透露,财政部正在酝酿规范转移支付制度的系列改革,目前已起草了《财政转移支付暂行条例(讨论稿)》,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报国务院批准后,有望于明年正式推出。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对此,朱志刚表示,今后一个时期,财政部门要从加快转移支付制度建设、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并健全管理制度,以及提高转移支付透明度等多个方面推进规范转移支付制度改革。

    在制度建设方面,财政部除了将目前部门规章或规范转移支付做法改为以国务院条例形式规范转移支付,如拟出台《财政转移支付暂行条例》以外,还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开展转移支付立法研究,推进转移支付制度建设步伐。

    在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方面,中央财政下一步将通过明显提高转移支付系数等方式,加大对禁止和限制开发等欠发达区域的转移支付力度。此外,针对目前部分地区资源枯竭型城市发展面临的产业结构失衡、社保资金缺口大、棚户区改造任务艰巨、生态治理与环境保护负担重等经济社会问题,中央财政还准备了对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财力性转移支付预案,帮助这些地区缓解社会矛盾,解决一些民生问题。

    在专项转移支付方面,财政部将加快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调整优化资金投向,并进一步健全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据悉,2007年,财政部通过清理整合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将专款项目个数从213个减少到174个,减少39个,涉及资金55亿元。朱志刚说,2008年财政部将继续清理整合对地方专款项目,严格新设立地方专款的审核程序,并规范分配行为,着力调整优化资金投向,进一步加大对“三农”、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领域专项转移支付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此外,朱志刚表示,中央财政还将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转移支付透明度,拟采用规范形式,如逐步将涉及民生的地方专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等。

年均增长26.9% 我国转移支付效果日益显著

    新华社北京12月14日电(记者韩洁)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在14日财政部召开的规范转移支付专题座谈会上说,目前我国转移支付体系基本形成,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加大,效果日益显现。统计显示,2006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达到9571亿元,比1994年增加9021亿元,增长16.4倍,年均增长26.9%。

    我国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出台了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转移支付是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基本政策和手段,目前我国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由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构成。

    财政部统计显示,我国中央本级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从1993年的28.3%下降到2006年的24.7%,表明中央财政没有通过分税制改革增加中央支出份额,集中的收入全部用于加大地区间再分配力度。

    近年来,我国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长较快,转移支付结构有所优化。1994年至2006年,财力性转移支付从189亿元增加到5159亿元,年均增长31.7%;专项转移支付从361亿元增加到4412亿元,年均增长23.2%。由于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速相对较快,1994年至2006年,财力性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总额的比重从34.3%上升到53.9%,提高了19.6%个百分点。

    此外,转移支付资金主要面向财力薄弱的中西部地区。从总量看,1994年至2006年,中西部地区累计享受转移支付占总额的84.6%;从发展趋势看,中西部地区分享的转移支付比重从1994年的69.6%上升至2006年的86.1%。

    通过转移支付力度的加大,部分地区基层财政困难明显缓解。2005年实施县乡财政奖补转移支付后,在各级政府共同努力下,全国财政困难县已从791个减少到27个,县乡财政运行状况明显改善。

    但朱志刚也指出,由于受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政府间支出责任不清晰、既得利益刚性等因素的制约,现行转移支付制度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主要是专项转移支付管理不够规范,转移支付监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相关链接
· 朱志刚:要从五方面加快推进转移支付制度建设
· 152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持续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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