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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场馆周边100米不得设置销售网点和燃放烟花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2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 李舒)为保障奥运年安全,奥运场馆周边100米不得设置销售网点和燃放烟花爆竹,所有销售人员须持证上岗。21日上午,北京市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开通网络宣传平台,宣布了2008年花炮管理新政策。

    2008年,北京烟花爆竹“禁改限”工作进入第三个年头。据“北京市烟花办”负责人谭权介绍,北京五环内只允许市民在除夕到正月十五之间燃放烟花爆竹,元旦和圣诞节是禁放的。明年奥运会开、闭幕式北京奥组委会燃放烟花,一些奥运场馆也可能会组织集中燃放,但普通市民不得私自燃放,同时,奥运场馆周边100米内不得设置花炮销售网点和燃放烟花爆竹。

    北京市安监局危化处处长李文洁说,明年花炮销售网点的审批将更加严格和谨慎,储存的场所和零售的场所要有所分隔,零售网点经营情况将每天进行检查和记录,杜绝过去一些人申办销售网点后转给他人经营的情况。

    此外,所有销售人员即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区县安全监督部门的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发放《北京市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上岗证》,销售人员必须带证件上岗。上岗证上已注明照片、经营地点、姓名和编号,便于相关部门管理和市民监督,保证销售安全。往年零售网点随便雇佣零散人员搬运和销售花炮的情况将被杜绝。

    据介绍,目前北京已有2277个花炮临时网点正在申请许可证,预计明年城八区的零售网点将有所减少,而五环外的网点将增加50个左右,新增网点都在郊区县。网点密度为城区500米、郊区100米范围内设置一个网点。

    李文洁说,北京目前有两家一级批发单位和10家二级批发单位,各批发单位和零售网点必须购进合法的烟花爆竹。今年春节期间曾经发现有合法网点从外省市购进非法花炮,如果私自从其他渠道购进烟花爆竹,一经查处,将没收并罚款经营额的一到五倍,吊销许可证,三年内不得再经营烟花爆竹。今年春节,北京密云、怀柔两家区级批发单位以及23个零售网点因购进非法烟花爆竹被吊销了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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