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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2008年8项措施遏制煤矿瓦斯重特大事故多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2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 江国成、杨成军)记者从24日召开的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获悉,我国明年将继续采取8项措施,坚决遏制煤矿瓦斯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张国宝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成立了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对煤矿瓦斯防治采取综合性措施,近三年来每年投入国债资金30亿元用于煤矿瓦斯治理。今年1-11月,全国煤矿发生瓦斯事故236起、死亡898人,同比减少57起、少死亡312人,分别下降19.5%和25.8%。今年1-9月,全国煤矿瓦斯井下抽采35亿立方米,利用10.3亿立方米,预计全年井下抽采43亿立方米,利用13亿立方米,同比增幅33%、13%。预计全年钻探各类煤层气井950口,形成地面煤层气产能10亿立方米,是2006年的2倍;地面煤层气抽采量3.2亿立方米,是2006年的1.5倍。

    会议强调,我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近来煤矿瓦斯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12月5日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瑞之源煤矿发生死亡105人的特大瓦斯事故,煤矿瓦斯防治形势依然严峻。2008年,国家将以防范特别重大瓦斯事故为重点,加强煤矿企业基础管理和政府监管,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加强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停止审批30万吨以下的煤矿建设项目,把58处煤与瓦斯突出矿区内小煤矿列为清理整顿的重点,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体系;二是加强制度、标准和规范建设;三是把煤矿瓦斯防治配套措施和政策落实到位;四是强化企业现场管理和政府监管;五是抓实煤与瓦斯突出矿区小煤矿清理整顿工作;六是促进煤层气产业化基地整体开发;七是推进煤矿瓦斯防治、煤层气开发利用两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10项示范工程建设;八是加强煤矿瓦斯防治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

    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国家发展改革委、煤矿安监局、科技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环保总局、中国工程院、国家开发银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等以及国务院应急办、教育部、商务部等部门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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