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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0亩以上用地必须经过省政府常务会批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西安12月28日电(记者 毛海峰)陕西省常务副省长赵正永28日说,陕西各级政府要抓好土地审批工作,凡200亩以上用地都须经省政府常务会批准。

    近年来,陕西省土地违法占用事件时常发生。仅2006年1月至2007年8月,陕西省共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4590件,涉及违法用地面积267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489公顷。

    随着经济的发展,陕西今后用地更为紧张。据陕西省发改委透露,2007年至2010年全省建设用地需占用耕地约40万亩,但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指标仅剩9.2万亩。用地供需矛盾的进一步加剧,将使违法占地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为严格管理全省用地,陕西省常务副省长赵正永在28日举行的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说,陕西省200亩以上用地都须经省政府常务会批准,100亩至200亩用地须由省里召开协调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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