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12月29日电(记者叶建平)四川省商务厅和财政厅29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四川“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家电下乡销售活动将从2008年1月中旬开始至5月31日结束。
四川省商务厅提供的数据显示,2006年全省农村居民三类家电产品的百户拥有量分别为:彩电86.4台,电冰箱14.73台,手机68.10部,预计在“家电下乡”试点期间,四川农民将新增消费20亿元-30亿元。
本次补贴类产品型号和生产企业是国家经过招投标确定的,四川长虹公司在彩电、手机、冰箱、冷柜四大类产品中有35个型号中标。长虹公司市场平台部部长邓孝辉告诉记者,公司将保证“家电下乡”中标商品“不断档”,首批将投入30万台彩电,并做好商品的售后服务。
四川省商务厅副厅长崔兆全介绍,为保障农民能够真正享受到“家电下乡”带来的实惠,四川省商务和财政部门还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受理机构,对违规企业及其网点,视情节采取停业整顿、取消试点资格、报请财政部和商务部扣罚保证金等措施。
财政部与商务部22日联合宣布,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率先推行“家电下乡”试点。三省农民可在指定的网点购买到为农村市场生产的限价家电产品,同时还可从财政部门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申领“家电下乡”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