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香港举行
新华社香港1月3日电(记者白冰 陈思武)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3日在香港举行。会议推选产生了选举会议主席团成员。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赴港主持选举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盛华仁主持会议并讲话。选举会议成员1034人出席了会议。
盛华仁首先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吴邦国委员长向各位选举会议成员问好并对他们积极出席会议表示感谢。
盛华仁说,香港回归祖国以后,广大香港同胞不仅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主人,同时也成为国家的主人,既有权依法参加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范围内各项事务的管理,也有权依法选举自己的代表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这是香港回归祖国、香港同胞实现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也是“一国两制”的重要体现。
盛华仁指出,香港回归以来,香港特别行政区已经两次作为单独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九届、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参加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论是在参与国家事务管理方面,还是在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方面,都担负着重要责任,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搞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对于坚决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对于保证香港同胞依法参加国家和特区事务管理,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他希望选举会议成员以对国家和香港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盛华仁强调,按照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年满18周岁的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以参选全国人大代表。这是就代表的年龄而言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选举办法的说明明确指出,按照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同时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应当由拥护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拥护‘一国两制’、爱国爱港的人士担任。港区九届、十届两次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都是很成功的,选出的代表都是爱国爱港人士。盛华仁说:“我相信,在已经积累的前两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大家这次一定会不辜负全国人民的期望,不辜负广大香港同胞的期望,坚持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把拥护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拥护‘一国两制’、爱国爱港的优秀人士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参加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提名,会议通过了由15人组成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他们是(按简体字姓名笔划为序排列):丁午寿、李祖泽、李嘉诚、杨孙西、余国春、郑张永珍、徐展堂、黄英豪、梁振英、董建华、曾荫权、曾宪梓、廖长城、谭耀宗、潘宗光。
主席团是选举会议的领导机构,主持选举会议,主要职责是:确定选举日期;确定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时间;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和简介;提出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的人选,提交选举会议表决;宣布选举结果,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接受与选举代表有关的投诉,并转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处理。
会议向每位选举会议成员分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提名信》。
按照选举办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为36名,每名选举会议成员提出的代表候选人不得超过36名;凡有意参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应在选举会议主席团确定的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时间期限内领取和填写参选人登记表,取得10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分别填写的提名信,在提名截止日期以前,亲自送交选举工作办公室。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一次会议
推选曾荫权为常务主席
新华社香港1月3日电(记者陈思武 白冰)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3日在香港举行,会议推选曾荫权为主席团常务主席。
主席团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盛华仁主持,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一致推选选举会议主席团成员曾荫权为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二阶段,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曾荫权主持。主席团确定:2008年1月5日至16日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时间;2008年1月25日上午9时举行选举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投票选举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主席团还确定李祖泽为主席团新闻发言人。
盛华仁在会上表示,希望主席团成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为依据,严格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认真履行职责,把这次选举工作组织好。
会后,主席团发布了主席团第一号公告。
香港特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公告
新华社香港1月3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公告
(第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于2008年1月3日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秘书长盛华仁主持,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一致推选选举会议主席团成员曾荫权为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二阶段,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曾荫权主持。主席团确定:2008年1月5日至16日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时间;2008年1月25日上午9时举行选举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投票选举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主席团还确定李祖泽为主席团新闻发言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选举会议成员10人以上联名提出。每名选举会议成员参加联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不得超过36名。
选举会议成员提名他人为代表候选人,应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提名信》。选举会议成员本人登记为参选人的,需要由其他10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为其填写候选人提名信。
年满18周岁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凡有意参选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领取和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选人登记表》。参选人须对所填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在提名截止日期以前,亲自送交参选人登记表和10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分别填写的候选人提名信。
有意参选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请于2008年1月5日至16日期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亲自到设在香港信德中心西翼10楼1002-1005A室(地址:香港干诺道中168-200号)的选举工作办公室,办理领取参选人登记表和送交参选人登记表、10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分别填写的候选人提名信等事宜。2008年1月16日下午5时30分为送交参选人登记表和候选人提名信的受理截止时间。
选举工作办公室工作时间:2008年1月5日至16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联系方式:电话29758730、29758731
传真29758761、29758762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
2008年1月3日
盛华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选举会议成员:全国人大代表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肩负着全国人民的重托,既享有很高的荣誉,又承担着重大的责任。按照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年满18周岁的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以参选全国人大代表。这是就代表的年龄而言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选举办法的说明明确指出,按照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同时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应当由拥护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拥护“一国两制”,爱国爱港的人士担任。港区九届、十届两次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都是很成功的,选出的代表都是爱国爱港人士。我相信,在已经积累的前两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大家这次一定会不辜负全国人民的期望,不辜负广大香港同胞的期望,坚持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把拥护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拥护“一国两制”、爱国爱港的优秀人士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参加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这是每位选举会议成员的崇高使命和历史责任。
各位选举会议成员:这次选举,是在全国和香港都处于繁荣发展的大好形势下进行的。当前,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进步,是历史上的最好发展时期。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的上升期,经济增长又好又快,速度连续几年达到或超过10%,2007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预计增长11%以上;今年粮食产量预计可达1万亿斤,连续4年获得丰收;财政收入逐步增加,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同时,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也有显著进步。不久前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确立了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战略任务,对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对推进“一国两制”伟大事业也提出了具体要求。这对进一步推动国家的改革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将起到极大的指导作用。
香港回归十年来,中央政府始终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全力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坚决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在中央政府和祖国内地的大力支持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广大香港同胞团结奋进,克服了种种困难和挑战,维护了香港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很快,各项事业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去年7月1日,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十周年大会上,胡锦涛主席指出:今天的香港,社会保持稳定,经济更加繁荣,民主有序发展,民众安居乐业,展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这是中央对香港经济社会发展和香港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的充分肯定。
全国和香港的大好形势来之不易,要倍加珍惜。我们要以选举好港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实际行动,迎接将在今年3月召开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深入学习中共十七大精神,贯彻十七大确立的重大战略思想,落实十七大提出的目标任务和作出的重大部署,动员全国各族人民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领导下,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共同奋斗。同时,根据十七大关于推进“一国两制”实践的要求,促进内地与香港交流合作,支持特区政府着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进民主。我们伟大祖国将永远成为香港繁荣稳定的坚强后盾。
各位选举会议成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制发展,是广大香港同胞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中央对此高度关注。几天前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全票通过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这是在认真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出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咨询情况及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的基础上,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政制发展问题作出的又一个重要决定。决定明确规定: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两个产生办法可以作出符合循序渐进原则的适当修改;2017年行政长官可以实行普选产生的办法;在行政长官实行普选产生以后,可以实行立法会全体议员由普选产生的办法。这些规定完全符合基本法,符合香港实际,符合多数香港同胞的意愿,充分体现了中央严格依法办事和坚定不移地推进香港民主制度循序渐进地向前发展的决心和信心。吴邦国委员长在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闭幕会上深刻指出,这一重要决定“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保证香港民主制度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循序渐进地健康发展,保持和促进香港长期繁荣和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注意到,这一决定已经得到多数香港同胞的欢迎和支持;相信这一决定必定会得到越来越多香港同胞的赞同和支持,这对于港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也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衷心希望各位选举会议成员心系国家根本利益和香港同胞福祉,不负众望,尽职尽责,圆满完成这次选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