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1月5日电(记者孔博 肖文峰)广东省纪委近日正式通报2007年查处的广州市海珠区原新滘镇副镇长江祖根违规批地受贿案等8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要求全省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防治工作。
8起案件中有4起是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或侵占资产的。广州市海珠区原新滘镇副镇长江祖根利用分管镇村规划建设、国土管理、房屋报建、城市综合执法工作之便,于2001年至2002年间先后接受三家公司和个体老板等人的请托,违规办理53份宅基地使用证,从中受贿人民币153万元、港币10万元。2003年,江祖根到香港出差期间,接受某公司负责人给予的10万元港币作为赌资,前往公海赌船赌博并全部输光。江祖根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被没收财产、赃款68.43万元。
梅县社保局原副局长张伟洪违规为56名亲友办理保险业务,并侵占社保基金55.6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佛冈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雷志松收受医疗器械商、药商给付的回扣及好处费13.5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被没收财产人民币8万元。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原院长梁东、原副院长陈小东接受三家药业公司贿赂62万元,梁东还让某医药公司代付医院广告费45万元,承诺以医院每年增购该公司经营的药品作为“补偿”。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此外,茂名石化炼油分部含碱污水水体污染事故的28名相关责任人员受到处理,其中3名直接责任人员被开除厂籍、留用察看一年;3人受到记大过处分并罚款4000元;2人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车间相应职务;茂名石化炼油分部环保部部长等19人分别被罚款1000元-3000元不等。
另外3起被通报的案件分别是:东莞市南城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有关人员上路拦车打人案、遂溪县北坡兴文中学乱收费案和惠来县东陇、华湖两镇有关人员弄虚作假骗取合作医疗款案。有关人员均已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的惩罚或正在被追究相关责任。
广东省纪委通报指出,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工作部门要重点查处在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支付、社保基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收费等民生领域中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有效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广东省纪委通报陆丰公路局局长大办母亲丧事的违规行为
新华社广州1月5日电(记者孔博 肖文峰)广东省纪委近日正式通报,原陆丰市公路局局长谢平发大操大办其母亲丧礼,违反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给予其党内撤职和行政降级处分,并将其调离陆丰市公路局,另行分配工作。
2007年10月31日,谢平发的母亲去世,谢与其兄弟姐妹商议决定,遗体火化后于同年11月17日举办葬礼。葬礼当天,谢平发等雇了20多人的仪仗队(当地俗称“八音”)在灵台拜祭,送葬队伍达1000多人,其中有8名为陆丰市公路局干部职工。葬礼后,分两处设宴100席供送葬人员食用,场面十分张扬,引起当地群众的议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11月18日,汕尾、陆丰市纪委在广东省纪委的要求下迅速组成联合工作组,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在查明事实后,汕尾市纪委决定给予谢平发党内撤职处分;汕尾市公路局决定给予谢平发行政降级处分,并将其调离陆丰市公路局,另行分配工作。
广东省纪委通报指出,谢平发大操大办母亲葬礼,违反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并未按规定向当地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这件事的发生反映了个别同志纪律观念淡漠,对党规党纪置若罔闻,我行我素。
广东省纪委要求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这件事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和引领良好社会风尚,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的思想,抵制借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