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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能繁母猪保险与生猪疫病扑杀做好"衔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1月1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记者毛晓梅、王文帅)由于目前生猪生产领域存在“母猪因疫病扑杀补偿标准”与“能繁母猪保险赔偿标准”不一致的问题,中国保监会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自今年1月1日起,对已投保的能繁母猪,因发生疫病需要扑杀的,除由财政按国家规定标准给予补助外,与保险金额之间的差额部分,由保险公司予以赔付。

    “只要投保人持有能繁母猪有效保单和政府扑杀能繁母猪补贴证明,保险公司应对差额部分进行赔付。”保监会在16日对外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有关要求的紧急通知》中说。

    《通知》是为了解决能繁母猪保险推进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一步促进能繁母猪保险快速推进、规范发展,更好地发挥能繁母猪保险在促进生猪生产中的作用。

    对农户饲养的有繁殖能力的母猪提供政策性保险,是为了保证生猪生产能力,稳定生猪市场供应。按照国家现行政策,养殖户每头能繁母猪只需交12元保费便可获得每头最高1000元赔偿。

    《通知》说,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承保能繁母猪2888万头,承保覆盖面超过了60%,提供的保险金额高达290亿元。

    在保险期内,一旦发生洪水、台风、暴雨、雷击等自然灾害,或蓝耳病、猪瘟、猪链球菌、口蹄疫等重大病害,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建筑物倒塌等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能繁母猪死亡和政府扑杀等情况,保险公司将及时对投保农户进行理赔或补偿。

    2007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通知》明确指出,要坚持实施能繁母猪保险政策,力争能繁母猪“应保尽保”。

    此次保监会《通知》强调,保险业要加强与财政、农业、畜牧兽医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切实做好各项政策的落实工作。要充分发挥畜牧兽医部门在疫情防控、宣传动员养殖户参保和损失评估方面的专业优势,建立资源互享、人员互通、信息互用的联系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保险业服务生猪生产的能力和水平。

    保监会还表示,要通过广播、电视、宣传单、张贴画等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以及现场会、培训班等形式,通俗易懂地宣传国家支农惠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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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监会发紧急通知加强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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