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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春运安全 江苏规定三类驾驶人不得参加春运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1月1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京1月17日电(记者 王骏勇)为保障春运期间交通安全,江苏省公安厅16日出台新规,交通违法扣分满12分、2007年发生死亡责任事故、被列入交通行为“黑名单”等三类驾驶人,将不得参加今年春运。

    据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分析,由于休假制度改革和“五一”黄金周首次取消,预计今年春运期间长途旅行客流将明显增加,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形势也更加严峻。

    为此,江苏公安交巡警部门着重加强源头控制,对参加春运的各类车辆驾驶人员的资格把关更严,最大限度地组织车管民警会同交通、安监部门深入运输企业,督促运输单位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同时对参加春运的营运驾驶人全部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

    除了规定未取得检验合格证的车辆不得进行春运外,公安部门还将督促运输企业限制交通违法扣分满12分、2007年发生死亡责任事故以及被列入交通行为“黑名单”的三类驾驶人参加今年的春运。

    此外,春运期间,公安部门将对参加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实行动态审查,一旦发现有不符合参加春运条件的,立即停止其春运资格。

    2008年春运将从1月23日开始,3月2日结束,历时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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