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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达到预期效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1月1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月17日电(记者 刘铮、郝亚琳)为期四个多月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已告一段落。这是一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国产品国际形象的“特殊战役”,海内外对这次行动的成效和如何建立质量安全长效机制非常关心。

    “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成效明显,达到了预定目标,完成了既定任务。”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近日在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达到了预期效果。

    各项整治目标如期实现。截至去年12月20日,专项整治的八大任务、12个100%目标已经实现。全国676个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监测范围;9.8万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获得了生产许可证;县城以上城市17.3万家市场和超市100%建立了索证索票制度;3.3万家十类消费品生产企业100%建立了质量档案……

    一批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得到解决。李长江介绍说,在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馆、小食杂店和小屠宰点监管方面,推进索证索票制度,全面建立了原料进货和使用等台账记录;针对国外炒作中国出口玩具、糖果、小家电存在质量问题等突发事件,我国进一步严把原料关、技术设计关和产品出厂、出口关,实施了食品、玩具等召回制度。

    “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李长江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大了对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少地方和部门对重大案件实施挂牌督办,有力地震慑了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这次专项整治对提高我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产生了明显作用。质检总局组织了对208类产品的国家监督抽查,其中食品、重要消费品和部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合格率普遍提高了3个至4个百分点,有的提高幅度更大。

    面对成绩,李长江指出,整治的盲区和死角客观存在;少数地方和部门存在畏难、厌战情绪;有的难点、重点问题还需下更大气力,如对城乡接合部食品小作坊和小摊点的日常管理问题、乡镇生猪定点屠宰问题等。

    为此,质检总局将与有关部门联合,及时组织“回头看”行动,有效防止反弹;不断深入抓整治,解决突出问题;加快建章立制,完善各个环节质量监管;强化责任制,严格追究质量安全责任;加快网络建设,实现质量安全可追溯;加强与主要贸易伙伴在质量安全方面的磋商与合作,建立定期交流机制。

    “提高我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总体水平是一个长期、艰苦的过程。”李长江强调,必须逐步建立起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起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起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实现全过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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