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表:质检总局组织“年货”食品抽查 新华社发
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记者郝亚琳)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专门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其中,食醋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8.5%。
此次抽查对食醋产品的感官、致病菌、山梨酸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共涉及北京、天津、山西、黑龙江、山东、广东、广西、江西、江苏、湖北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8家企业生产的99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个别产品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个别产品可溶性无盐固形物的含量过低;个别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
湖北天宏调味食品厂生产的TIANHONG牌镇江香醋,江苏丹阳市恒穗酱醋厂生产的恒穗牌镇江陈醋,以及山东滨州滨胜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滨胜纯粮米醋被查出是不合格产品。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监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并限期整改。